来源:柳城警方
近日,柳城警方破获一起新型网络洗钱案,8名嫌疑人因利用“抢红包”的方式,分散转移受害者被骗钱款。经侦查,专案组成功抓获孔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手机、银行卡一批。
看似轻松的“兼职”,背后竟是触目惊心的黑色产业链……
据调查,该团伙通过组建微信群,以“发红包”为幌子,上演了一出精心设计的“洗钱戏码”:
“客户”发红包:诈骗分子(“客户”)将赃款拆分成多个红包发到群内。
“抢手”秒抢转账:孔某等“抢手”按指令迅速抢红包,再将金额通过支付宝等转账平台原数转给“上家”。
“劳务费”作诱饵:每完成一笔转账,“抢手”可获得几十元不等的好处费,看似“无本万利”。
短短时间,8名“抢手”便协助转移涉诈资金13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5800元。而诈骗团伙则通过这种“蚂蚁搬家”式操作,将赃款洗白!
柳城警方在掌握线索后迅速收网,一举抓获孔某等8名嫌疑人。经查,该团伙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为什么“抢红包”也会涉嫌违法犯罪呢?
赃款经过多次拆分、转移,模糊资金来源,本质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侦查!
微信群抢红包、汇总后再转账的方式,将赃款化整为零转移到了犯罪分子的指定账户,本质上正属于“转移”犯罪所得。即便未直接参与诈骗,但协助转移赃款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警方提醒
法律红线警示:你以为的“小兼职”,实则是犯罪帮凶! 随着网络支付的普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手段亦逐渐呈现网络化特征。微信红包“洗钱”通常以“兼职赚佣金”为名,吸引学生、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利用微信软件的社交属性伪装成正常红包,对资金进行碎片化处理,企图增加洗钱行为的隐蔽性。
警惕“轻松赚佣金”“抢红包兼职”等网络诱惑,不明来源资金操作必藏风险!
公民个人账户切勿出租、出借,避免沦为“洗钱工具”。
划重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诈骗分子还是“洗钱帮凶”,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也要护住自己的“法律底线”——莫因贪小利,毁掉大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