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直播平台以“陪你看”方式,提供影视作品、体育赛事直播、回放服务;有的主播未经授权擅自“直播讲书”,吸引用户流量变现;还有主播直播带货时,使用他人的录音制品作为背景音乐……网络直播作为一种高互动性视频娱乐方式,受到很多用户青睐。然而值得警惕的是,一些网络直播应用场景可能构成侵权。
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5”专项行动,特别以视听作品版权整治为重点,加强对电影、电视剧、微短剧、短视频的版权保护,重点打击非法搬运、传播、售卖视听作品的侵权行为,加强对网站平台帮助侵权治理,为网络视听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版权保障。
分析网络直播应用场景构成侵权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主播和网络直播平台法律意识淡薄,对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缺乏了解,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还有一些主播和网络直播平台,明知自身行为已侵权,但出于利益考量仍选择铤而走险。此外,监管难度较大,侵权行为发现难、取证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为有效遏制网络直播侵权乱象,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多管齐下、协同治理势在必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加大对网络直播平台和主播的监管力度,提高侵权成本,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加强对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升主播和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意识。对网络直播平台来说,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审核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积极与版权方合作,购买合法的版权,为用户提供合法合规的直播内容。对主播而言,应强化法律意识,坚守“先授权后使用”原则,加强自我规范,在直播过程中做到依法依规。此外,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提高侵权成本。
只有各方齐心协力,强化著作权保护意识,加强监管与自律,才能让网络直播远离侵权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广大用户带来更加优质、合法的直播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