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郝亚东)近日,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驾案,驾驶员贾某饮酒后抱着“高速路不远,下道就到家”的侥幸心理驾车,虽主动向执勤交警承认酒驾,但仍难逃法律严惩。
在大广高速固安下道口,一辆轿车缓缓驶入检查区。车窗摇下,酒味“扑面”而来,驾驶员贾某主动向执勤交警承认:“警官,我喝酒了。”
当日16时许,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正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的驾驶员贾某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
“我们在大兴干装修活,收工后吃饭放松一下。”贾某向民警解释,他和工友们收工后在饭馆聚餐,席间喝了点白酒,后感觉劲儿太大又换成了啤酒。问及饮酒量时,他含糊地表示:“就半杯白的,后来换了一瓶啤的。”
令人唏嘘的是,贾某并非不知酒驾危害,“喝完我还休息了一段时间,想着高速路不远,下道就到家了。”正是这种“短途无事”的侥幸心理,让他冒险上路。
目前,贾某已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高速交警提醒:
日常生活中,三类酒驾心理尤为典型:自认“酒量好”,迷信“短途无事”,误判“休息醒酒”。数据显示,人体每小时仅能代谢10至15克酒精,所谓“喝点啤酒没事”“歇会儿就能开”都是认知误区。高速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聚餐欢饮时,请提前指定代驾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莫让“喝点没事”的纵容,变成“被查才悔”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