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3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公开市场债务的整体安排进行了详细说明。
鉴于公司整体经营现状,为推进公开市场债务后续偿付安排,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光控股”)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于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布了境内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重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议案”),为 21 笔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合称“标的债券”)持有人提供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原重组方案”)。原重组方案拟对标的债券的本金及利息/预期收益偿付安排进行调整,并提供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购回选项、资产抵债选项、股票选项、特定资产选项等重组方案其他选项。
重组议案披露后,公司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积极沟通并认真听取持有人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公开市场债务整体重组,更好地保障持有人利益,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动用资源,公司计划对原重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为标的债券提供新的整体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新重组方案”)。新重组方案下,标的债券 29 项原始增信资产将分别用于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资产抵债选项中的以物抵债模式和信托抵债模式以及全额留债选项,最大限度盘活增信资产,保障公开市场债务偿付。同时公司股东额外筹集现金资源和龙光集团有限公司(3380.HK,以下简称“龙光集团”)股票资源用于新重组方案,进一步为持有人增加偿债来源。
(一)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龙光控股或龙光控股指定主体拟采用设立信托等合法有效形式,使得标的债券持有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拟用于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的特定资产的相关收益权。每 100 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以申报登记100 份信托份额(也即价值 100 元人民币的信托份额)。信托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获配本选项的标的债券持有人进行首次信托金额分配,分配金额为各持有人获配本选项的标的债券剩余面值之和的【0.5%】。信托到期日为自设立后第15年。本选项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40.1】亿元。(二)资产抵债选项:
1、以物抵债模式
每 100 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以申报登记【35】元人民币价值的实物资产抵债选项,包括可抵债价值为【34】元人民币的拟用于以物抵债模式的实物资产及【1】元人民币的现金。
2、信托抵债模式
龙光控股或龙光控股指定主体拟采用设立信托等合法有效形式,使得标的债券持有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拟用于信托抵债模式的资产的相关收益权(股权收益权或资产收益权)。每 100 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以申报登记【35】份信托份额(也即价值【35】元人民币的信托份额)。信托自设立之日起3 个月内向获配信托抵债模式的标的债券持有人进行首次信托金额分配,分配金额为各持有人获配信托抵债模式的标的债券剩余面值之和的【0.5%】。信托到期日为自设立后第5年末。
抵债资产清单及抵债资产范围将在新重组方案持有人会议议案中予以明确。
(三)购回选项:龙光控股或指定第三方拟按照每张标的债券面值的【18%】的价格发起折价购回,累计购回所使用的现金总金额预计【4.5】亿元人民币。本选项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约【25】亿元。
(四)股票选项:公司将协调其控股股东龙光集团(3380.HK)在中国香港向特殊目的信托(以下简称“中国香港持股主体”)增发不超过5.3 亿股的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增股票”),公司承诺将利用该部分定增股票抵偿标的债券的份额。每张标的债券对应龙光集团股票的数量按照“每张标的债券剩余面值(以港元计)÷6 港元/股”的方式计算。本选项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29.2】亿元。
龙光集团完成定向增发之日(含)起第【25】个月初为“强制出售启动日”,若龙光集团(3380.HK)在强制出售启动日前【6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股价1低于【1.08】港元/股,公司将协调龙光集团向中国香港持股主体补充增发股票用于抵偿标的债券份额,补充增发股票的数量为中国香港持股主体在强制出售启动日尚未完成出售的定增股票数量的【20%】。
(五)全额留债选项:若新重组方案经相关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剩余本金将自基准日(2025 年 4 月 10 日)后展期至【2033】年4 月10 日,本金部分自2030 年 4 月 10 日起每半年现金支付,利息部分(包括截至基准日(不含)的全部应计未付利息及新兑付期间新产生的利息)调整为 1%/年,全部利息将于标的债券最后一期本金兑付日支付。如持有人未选择或未获配重组方案的上述各选项,则持有人将适用全额留债。
(六)现金提前偿付安排:若新重组方案经相关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针对在持有人会议中最终有效同意的标的债券持有人,公司将在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全部召开完毕后一定时间内,向同意持有人兑付其所持有效同意的标的债券的剩余面值总额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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