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520”送现金花束 有说“法”
近年来,5月20日因谐音“我爱你”,成为受大众追捧的另一个“情人节”。当天,情侣通常会互赠礼物,营造浪漫氛围。然而,浪漫背后也暗藏法律风险。记者昨日采访律师为大家详解送礼物背后的法律风险。
鲜花往往是情侣互赠礼物的首选,除了精美的包装之外,不少人还想出了新花样——用人民币折叠成花束送给对方。不过,这种行为却有可能违法。
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成雪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将人民币折叠成花束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人民币毁损,则违反了“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商户将人民币折叠成花束后当作商品销售,还违反了“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可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送礼物的人很多,“捡礼物”的人也不少。有不少网友发帖称“520”可以组队去翻垃圾桶,可能捡到被丢弃的礼物、鲜花等。但垃圾桶里的礼物,能随便捡吗?
“捡拾礼物需要注意抛弃丢弃物与遗失遗忘物的区别。”她强调,对于遗失遗忘物,物主实际上并无放弃所有权的意愿,如果物主有证据证明,礼物是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手抛弃或因疏忽而遗留、忘落在抛弃物中的,如在花束里藏着的手机、礼品盒中的首饰等,且价值较高,捡拾者将其据为己有,则就有被索回的可能和违法的风险。原物主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失物追回的规定,要求捡拾者返还。如果拒绝交还,且财物价值达到侵占罪立案标准的,那么捡拾者甚至可能面临侵占罪的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