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云南打造政采行政裁决规范体系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的部署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着力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体系。
一方面,《示范文本》紧扣法律法规,构建全流程标准体系。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咨询、申请、受理、调查、质证、办理、送达、公告等全流程20个关键环节,编制配套文书范本。采用“法条注释+操作指引”双色分类注释模式,明确受理要件、规范调查程序、细化法律适用标准,实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环节有规范、流程有标准、操作有指引”。
另一方面,《示范文本》立足云南实践,打造特色操作指南。充分吸纳云南各级财政部门执法实践经验,针对常见易错环节和程序疏漏点,将解决方案直接融入文本设计,有效降低实务操作错误率。例如,完善申请补正通知,既向申请人提供补正材料清单模板,又明确将投诉表述存在歧义等问题纳入补正要求;优化申请签收单,嵌入前置调解意愿征询和电子送达确认程序;规范授权委托书,详细列明代理权限清单,解决当事人重复开具委托书问题;细化答复通知要求,区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重点,避免照抄照搬;统一专家论证意见书格式,要求明确记载论证事项、核实情况、法律依据及结论等要素。
此外,《示范文本》还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与已出台的《云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互衔接,共同构建起覆盖政府采购全链条的执法规范体系。通过统一办案流程和裁决标准,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从经验判断向规范执法转变,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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