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执行申请是指在执行程序启动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主动要求停止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的法律行为。以下为详细介绍:
撤回执行申请的主体
撤回执行申请的主体只能是申请执行人,即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方当事人。这是因为申请执行人对自身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处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撤回执行申请的时间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直至执行完毕前的任何阶段提出撤回申请。无论是在执行法院刚刚受理执行案件,尚未采取实质性执行措施时,还是已经开展了诸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执行行动之后,申请执行人均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撤回申请。
撤回执行申请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达撤回执行申请的意愿,并说明撤回的原因。在特殊情况下,如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书写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向法院提出,但法院会记录在案,并由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
- 程序终结: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此时,执行法院将停止所有正在进行的执行措施,不再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行为。
- 申请恢复执行的限制: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后,原则上不得就同一执行依据再次申请执行,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例如,撤回申请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因素影响;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新的情况,足以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逃避履行义务等。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的审查与处理
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撤回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撤回申请是否是申请执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等。经审查,若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法院将依法作出准予撤回执行申请的裁定;若发现存在问题,法院将不准许撤回申请,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
供稿: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王一淇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