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一论深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平等保护的精神和原则贯穿整部法律之中,明确规定国家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重要政策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在整个法律条文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总共有26处,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要充分认识平等保护的重要意义。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国家经济发展活力的晴雨表。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形势下,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强化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就是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通过立法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内生动力,鼓励、引导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关键在于公平竞争,民营经济促进法用专章形式规定了“公平竞争”。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确保民营经济组织在市场中拥有与其他经营主体同等的竞争地位与发展权利。要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充足市场空间。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在面临新的机遇的同时,也遇到一些困难与挑战。要聚焦民营经济组织关切,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以及民营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