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拉警报旅游是对善良的背刺#】#救护车滥用必须严惩#近日,西藏林芝一名博主发布视频称,一辆拉响警报器的救护车在景区停车拍照,引发网友关注。5月13日,三亚市卫健委回应此事,称该车辆存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规违法行为,已责令涉事公司停业整顿。 当紧急情况发生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关乎生死存亡,公众也总会不约而同地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但此次事件中,私家车主让路的善意,却成了有些人“公器私用”旅游的“便利”。这不仅仅是违规违法操作,更是对公众善意与信任的辜负和伤害。 目前我国救护车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院前急救车辆,即常说的120救护车;一类是医疗卫生救护车,主要用来承担非急救类转运功能。此次事件中拉警报旅游的救护车正是一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不仅用于个人旅游,还堂而皇之地拉响警报,可见制度边界虽有划分,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管仍不到位。 事实上,此类事件并非个案,本该用于救人性命的“生命之舟”,近年来频频被别有用心的人士利用。此前检察日报就曾报道,某地一辆“救护车”一年内频繁跨市、跨省出行,但真正用于医疗转运的任务寥寥无几,甚至民警还在车上搜出了毒品。违规使用救护车现象频发,背后暴露出的监管缺位、法律执行薄弱等问题不容忽视。 公众对救护车的尊重和礼让,不能成为一些人谋取便利的工具。每一次对救护车的滥用,都是对善良的一次背刺。只有坚守法律法规,强化监管问责,才能让救护车的警笛真正为生命而鸣响,让大家的善意不再被辜负。(@北京日报 撰文 戈雪)#卫健委回应救护车在西藏拉警报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