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102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06人,代表股份425,411,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2,333,700股)的比例为58.894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85,344,0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659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0人,代表股份240,067,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2350%;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99人,代表股份37,413,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795%。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十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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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批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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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批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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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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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批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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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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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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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关联股东江永涛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9,647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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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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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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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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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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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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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云孝先生、孙立新先生、陈培堃先生、李文亮先生、邱学军先生、童锦治女士、陈亮先生等七人进行了选举,上述七人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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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明煅先生、江平开先生、许永东先生和陈爱贞女士等四人进行了选举,上述四人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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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德发先生为职工董事,同上述七位非独立董事及四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