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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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252,408,5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612,219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时已剔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袁艾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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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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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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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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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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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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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股票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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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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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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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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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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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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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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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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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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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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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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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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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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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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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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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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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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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11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议案13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1-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岳炜、阎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