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傅振华)“我们通过制度刚性保障,生育后女职工离职率明显下降。”江苏赛邦药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王丹介绍,该公司将“生育友好”纳入管理制度,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严格执行“不调岗、不降薪、不降绩效”,并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创设“产前关爱假”和“产后弹性返岗期”。公司还开展了“好爸爸”评选活动,对在育儿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男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这是江苏省总工会、省卫健委日前在常熟联合召开全省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工作促进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这批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以及开展托管托育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实践,聚焦关键需求,在保障女职工劳动就业权益、提供生育保障、弹性工作安排、灵活休假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突破和务实创新,着力解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街道东湖社区托育点是常熟市总工会联合市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设立的7个社区托育点之一。该托育点位于常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职工集中、托育需求大。通过“工会补贴+商会助学+市场经营”,该托育点实现了托育服务质优价廉,目前已辐射周边100余家企业。
为解决单个用人单位办托难问题,常熟市总按照“工会搭台、多方联动、优势互补”的思路,利用社区场地、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合作办托,满足各类职工托育需求。“这种合作办托模式有效解决了企业在场地、人员、资金等方面的难题,推动了托育服务的提质扩面。”常熟市总工会主席贺勇胜说。
如东县实验小学制定《教职工生育友好保障方案》,明确生育以及陪护假期、育儿补贴、岗位调整等保障办法,推出“成长不暂停”计划,保障孕期女教职工在学历进修申请、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关键发展节点上的平等资格与优先权益。
据悉,江苏正在修订《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指引》,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职工权益,通过对照自评等方式不断完善和落实职业发展友好、工作环境友好、生育友好和家庭友好各项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性化的生育友好、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方案,持续优化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