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德清兆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德清兆兴”)持有公司73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2.83%;德清兆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德清兆信”)持有315万股股份,占比1.21%;德清县百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清百盛”)持有393.75万股股份,占比1.52%。这三位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金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减持计划详情
此次减持计划,三位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9.5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出现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德清兆兴 | 145.74万 | 0.56% |
德清兆信 | 68.04万 | 0.26% |
德清百盛 | 45.78万 | 0.18% |
合计 | 259.56万 | 1.00% |
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德清兆兴、德清兆信及德清百盛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作出承诺。截至公告披露日,三位股东及有关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不存在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现金回购股份)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在股东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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