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文/李明会
6月24日,对于“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部分需要按照3%纳税吗?”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微发文作出解答,即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作为我国养老金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设计,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此后两年,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开至全国。
记者注意到,个人养老金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此前36个城市(地区)试行期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编辑:冯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