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谢如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拟收购的资产情况变化,基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及国有资产价值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柳州机保段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收购柳州机保段土地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资产权属,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清亮、张宏亮、谢如鹤
2025年6月12日
独立董事签字: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特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铁特货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协议。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26,324.9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603.83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公司募投物流场站土地授权经营的办理结果,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土地收购工作。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并拟推进价款支付及交割手续。鉴于前次协议签署所依据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距今时间较长,在此期间相关资产情况发生一定变化。为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及相关资产出售方协商,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拟收购的物流基地资产(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及相应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并同意参照新的评估基准日确定资产价值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本次重新评估完成后,“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由于大田物流基地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收购,因此不涉及本次重新评估。
因此,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中的“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0,444.69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98,170.00万元,增加47,725.31万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后续公司将继续发挥好相关物流仓储基地的枢纽作用,构建完备的运输网络,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按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将继续根据相关收购协议的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情况支付收购价款。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不涉及备案、环评事项。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考虑到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变化,为保证交易的公允性而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相同。
第三,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程序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王 珏 米 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年6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6月12日披露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参会股东人数,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并宣读会议须知,大会开始。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推举计票、监票成员,主持人宣布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六)休会:
1. 分发表决票;
2. 各股东进行现场记名表决投票;
3. 汇集表决票数,检票、计票。
(七)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股东在决议上签字;出席及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计划,具体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协议。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26,324.9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603.83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公司募投物流场站土地授权经营的办理结果,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土地收购工作。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并拟推进价款支付及交割手续。鉴于前次协议签署所依据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距今时间较长,在此期间相关资产情况发生一定变化。为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及相关资产出售方协商,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拟收购的物流基地资产(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及相应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并同意参照新的评估基准日确定资产价值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本次重新评估完成后,“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由于大田物流基地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收购,因此不涉及本次重新评估。
因此,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中的“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0,444.69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98,170.00万元,增加47,725.31万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后续公司将继续发挥好相关物流仓储基地的枢纽作用,构建完备的运输网络,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按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将继续根据相关收购协议的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情况支付收购价款。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不涉及备案、环评事项。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考虑到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变化,为保证交易的公允性而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相同。
3.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就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申请授权事项
基于前述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本次评估结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涉及的补充协议签署、资金支付、资产交割、相关的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或调整交易价格,授权期限至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28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6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表决或者不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的9:0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邮编:100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中铁特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伟 曹宁宁
联系电话:010-51879802
传真:010-51876750
邮箱:caoningning@crsc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一楼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处
邮编:100055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3,投票简称:特货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27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4,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791.2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日XYZH/2021BJAA20601号报告审验。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协议。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26,324.9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603.83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公司募投物流场站土地授权经营的办理结果,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土地收购工作。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并拟推进价款支付及交割手续。鉴于前次协议签署所依据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距今时间较长,在此期间相关资产情况发生一定变化。为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及相关资产出售方协商,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拟收购的物流基地资产(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及相应资产)重新进行评估,并同意参照新的评估基准日确定资产价值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结果为准。
本次重新评估完成后,“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由于大田物流基地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收购,因此不涉及本次重新评估。
因此,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中的“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0,444.69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98,170.00万元,增加47,725.31万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后续公司将继续发挥好相关物流仓储基地的枢纽作用,构建完备的运输网络,从而提高整体竞争力。
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按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将继续根据相关收购协议的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情况支付收购价款。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不涉及备案、环评事项。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考虑到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变化,为保证交易的公允性而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相同。
第三,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就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申请授权事项
基于前述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本次评估结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物流仓储基地收购项目”涉及的补充协议签署、资金支付、资产交割、相关的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或调整交易价格,授权期限至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程序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25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柳州机保段土地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柳州机保段资产所在的授权经营土地,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9,566.41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收购相关的协议签署、资金支付、资产交割、相关的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或调整交易价格,授权期限至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5-026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相关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柳州机保段土地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柳州机保段资产所在的授权经营土地,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9,566.41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收购相关的协议签署、资金支付、资产交割、相关的土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或调整交易价格,授权期限至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