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何柏松)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制定《关于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26条措施》。据悉,该《措施》着力构建检察长检委会、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协同管理部门“四位一体”,分院、辖区基层院“两级联动”,紧盯管理联结关键点位,以机制创新实现“多点协同”的“4+2+N”检察“大管理”格局。此外,《措施》立足分院定位,明确以完善全方位业务指导机制、强化全流程业务管理措施、推动全链条智能化建设为抓手,以充分履行一体抓实辖区基层院“三个管理”的层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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