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黎浩)“不用再做一堆检查,既节省时间,又减轻家长负担,真的很方便。”提起不久前孩子的就医经历,云南省昆明市的李女士感慨道。近日,李女士4岁的儿子因肚子疼、呕吐,在区人民医院确诊为肠系膜淋巴结炎,随后,李女士带孩子转至昆明市延安医院就诊。由于此前的检查报告带有“昆明市HR”标识,该院接诊医生核查后,结合孩子症状迅速判断出无需重复检查,并很快为李女士儿子办理了入院。据了解,自昆明市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来,已有众多患者受益。
2024年8月,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出台《昆明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4年,率先将46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40项检查检验项目纳入互认范围。2025年,互认版图进一步扩大,51家医疗机构、392项检查检验项目参与其中,超额完成国家和省级不少于200项的目标。据了解,下一步该市还将依据各区域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量水平,持续扩大市级互认范围。
统一互认标识和明确互认边界,是推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重要环节。昆明市要求,医疗机构在通过质量评价的项目报告单右上角标注“云南省HR”或“昆明市HR”,并在项目前加注“*”,让互认结果清晰可辨。同时,明确6种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的情形,如病情变化快、急诊急救等,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有效避免过度检查。
在保障互认结果可靠性方面,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临床检验、放射影像、超声诊断三大市级质控中心,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全面质控,从标识标注、制度建立,到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全方位确保互认结果经得起检验。此外,还要积极推动县级质控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医疗质量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据介绍,昆明市还将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级三大中心建设,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模式,实现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打造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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