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姬薇)6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推动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提供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分娩镇痛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舒适化水平。
《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到2027年,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
关于规范开展分娩镇痛服务,加强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通知》指出,应定期组织开展产科、麻醉科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规范应用分娩镇痛技术,强化分娩镇痛技术人员培训,并发挥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成员单位分娩镇痛技术水平。
《通知》还明确,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科、麻醉专业住院医师分娩镇痛技术的培养。定期组织医联体内分娩镇痛技术培训,支持分娩镇痛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培训和进修。加强分娩镇痛保障,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业务考核上对于分娩镇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