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数据空间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在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构建统一的数据流通规则,形成单一的数据市场。针对成员国间存在制度壁垒、跨国数据基础设施和跨行业数据亟须整合等挑战,欧盟将标准规范作为实现共同数据空间互操作、充分挖掘数据共享潜能的关键使能工具,形成健全标准工作组织体系、推动行业领域制定和应用标准、制定通用标准的多层次协同工作模式,对于我国统一数据市场建设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欧盟以数据标准化推进互操作的协同工作体系
健全数据标准化的工作组织体系。其一,立法规定数据空间的标准化和互操作基本要求。为畅通数据在共同数据空间内部和之间的流动,欧盟《数据法案》第33条规定了数据空间参与者需遵守的互操作性基本要求,涵盖数据格式与接口、元数据、支持数据共享协议的自动化执行工具等多方面,为通过统一标准和开放的互操作性规范提高数据服务的互操作性奠定了基础。其二,健全组织架构。一方面,成立欧洲数据创新委员会(EDIB),担当政策协调和统筹指导职责;另一方面,明确由数据空间支持中心(DSSC)承担技术落地支持,负责具体的标准化工作。EDIB协助欧盟委员会利用标准工具协调各国政策和实践、跨行业数据使用,包括评估互操作性障碍并确定标准化需求的优先顺序、要求标准化组织起草符合要求的统一标准等。DSSC通过建立并运营“实践社区”“战略利益相关者论坛”等方式,与欧盟数据空间发展相关的组织和倡议展开合作,制定共同数据空间标准蓝图,基于广泛收集的现有标准,整合形成具体领域的统一标准;共同数据空间标准规范蓝图涵盖术语表、概念模型、组件、技术标准、功能规范、实施指南和最佳实践等内容,目前已发布标准蓝图2.0。
各行业领域在场景实例中积极推进标准制定和应用,畅通了行业内数据共享。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1—2023年欧盟数据市场研究》和《2024—2026年欧盟数据市场研究》报告,多个共同数据空间以场景实例方式加快标准制定和应用。比如,健康数据空间为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引入了严格的安全性和互操作性标准,以确保处理电子健康数据的系统在整个欧盟市场是高质量、安全且完全可互操作的;交通数据空间发布了16个场景实例,所有实例均使用了统一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技术实现、数据标准和治理模型,确保场景之间的互操作性;媒体数据空间在生产链协同场景实例中,通过更紧密、简单地整合国际标准音像编号识别系统,建立统一的元数据标识体系,支持跨制作环节的数据兼容与追踪。此外,部分行业领域在标准应用方面已取得较大进展。比如,Catena-X汽车行业数据空间标准向欧洲汽车行业的所有公司及其全球合作伙伴、用户和供应商开放,通过碳数据交换、零部件追溯、质量管理、需求与产能管理等10个场景,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协调推动统一数据标准,截至2024年8月,欧洲汽车行业约80%的数据已实现统一标准。
聚焦数据流通利用重点环节制定通用标准,保障跨行业的数据互操作。欧盟在其标准化相关的年度滚动规划中,将互操作列为优先事项,《2024年联合标准化工作计划》和《2024年ICT标准化滚动计划》均将“数据治理、数据发现、数据共享、数据使用”作为标准化的关键领域,聚焦数据流通利用的这四个重点环节,制定适用于所有共同数据空间的通用标准和最佳实践,强化跨领域数据格式、元数据模型和接口规范的统一性,确保各方都能以可信的、合规的方式便利共享和使用数据。《2025年联合标准化工作计划》重申了数据处理服务互操作性的优先性;《2025年ICT标准化滚动计划》中也重申上述四个领域是互操作的关键,并完善了这四个领域的标准制定计划,新增内容涉及法规引用更新、全球互操作性支持、数据治理成熟度模型和质量检验等。
欧盟数据标准化策略举措对我国的启示建议
我国将可信数据空间定位为基于共识规则、连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建议我国借鉴欧盟推动跨主体数据互操作的工作模式,从可信数据空间试点阶段开始,构建系统化工作体系,做好互联互通的统筹布局和落实推进。
针对可信数据空间互联互通目标,探索形成在政策法规层面有明确要求、在国家层面有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指导和制定标准工作计划、在地方和行业层面有标准化组织具体制定的协同工作模式。
针对我国当前只有少数行业数据标准相对完善的现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从场景实例切入,迭代制定和推广行业数据标准,先在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应用推广,逐个行业形成数据标准统一、有效共享共识。
在可信数据空间试点项目中,加强数据流通利用重点环节的标准规范和最佳实践的提炼整理,通过组建跨行业的联盟,梳理和编制重点流程环节的通用标准和建设指南,做好跨行业数据共享的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