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盘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孙广来 摄本报记者 王刚
核心提示
“原先反映问题要跑好几个地方,现在‘一站’解决。”“这里办事不拖拉,我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要是不及时调解,俺俩没准得干起来。”……在盘锦市、县(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个个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景,生动演绎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盘锦实践。
去年12月,盘锦市级综治中心挂牌运行,今年4月,县(区)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并规范化运行,并在部分镇(街道)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2026年年底,将实现三级全覆盖。通过打造矛盾纠纷“全科诊室”,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盘锦市把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民心在基层凝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前不久,全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在盘锦召开,盘锦做法得到认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抱团入驻
打造解纷“终点站”
一件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能是压在寻常百姓心头的一座大山,如不及时解决,小事拖成大事,大事拖成烂事,直至难以解决。
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盘锦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着眼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学习借鉴浙闽地区先进经验,大力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和力量下沉,在人员、经费、场地、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这里真像个化解矛盾的大超市,遇到的问题都能找到对应的窗口解决,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都有对应的调解员和调解室,不踢皮球,不和稀泥,处理问题不偏不倚,老百姓的难心事一般都接得住。”近日,市民王女士的诉求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综治中心得到解决后,不禁赞叹道。
综治中心,进门就是咨询引导台,推行首接首办责任制,访调接待、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对接来访群众并将信息快速录入系统平台,随后纳入中心登记流转并全程跟踪,由综治中心向群众发放受理告知单,形成 “登记受理、先行调解、分类流转、案结事了”的闭环流程。墙上挂着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图,群众看着一目了然。
盘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田新臣介绍,综治中心整合了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资源力量,完善了“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响应机制,群众社会诉求“一个窗口受理、最多跑一地”。
目前,盘锦市级综治中心以统筹协调为重点,履行工作指导、分析研判、协调联动、应急指挥、督查督办等职能,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策略全域统配。县(区)级发挥业务管理、研判预警、协调督办等职能,聚焦本地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重点领域,推动职能部门采取常驻或轮驻方式入驻,实现群众诉求快速解决、事件高效流转处置。
今年以来,盘锦市各级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上万人次,调解成功率97.09%,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4.7%,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压缩至28.07天,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之中,推动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
联动调解
春风化雨息干戈
今年4月,大洼区新兴镇园林村的一家建设公司与一家砖厂的矛盾再度升级。
这场纠纷源于2023年。当时,砖厂在道路两侧以及建设公司承包的地块内堆砌沙子、水泥等建筑材料,不仅阻碍了建设公司员工正常通行,还侵占了其承租的土地。
园林村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均无功而返。大洼区人民法院调解后,双方虽达成了一定共识,但矛盾的根源并未彻底消除,建设公司因进出不便运营效率大幅下降。多次沟通无果后,双方剑拔弩张,亟须平息。
企业间纠纷往往涉及生产经营、利益分配等复杂因素,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和地方稳定,必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显然,“单一诊疗”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失效,疑难杂症,还需开一次圆桌会议“集体会诊”。
随后,大洼区综治中心联合大洼区人民法院、新兴镇综治办、新兴司法所及区综治中心值班律师,组建了联合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在掌握现场情况后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指出砖厂占道和侵占土地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道路通行规定,并详细阐明了不整改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建设公司理性维权。结合实际情况,区综治中心牵头提出多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多轮深入讨论与协商,推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圆满化解了矛盾。
大洼区综治中心主任张强说:“过去,解决纠纷力量分散,各部门在调解纠纷时往往捉襟见肘。如今,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人社等部门派员常驻,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和有关社会力量轮驻或‘随叫随到’,化各自为战为抱团作战,不仅方便群众求助只进一门,还利于发挥部门优势,联动化解纠纷。”
速裁法庭
速裁快审解“心结”
打官司开庭不用到法院,在综治中心就可以。今年以来,随着县(区)级综治中心投入运行,这里的共享法庭先后响起速裁快审的法槌。
“现在开庭……”
3月31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大洼区综治中心响起,夏某与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这里的共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敲响了综治中心速裁团队正式运行的“第一槌”。
2018年,夏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冯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据。后经冯某多次催要,夏某迟迟未还。无奈之下,冯某提起诉讼。
3月26日,冯某到大洼区综治中心的法院接待窗口咨询并提交了起诉状。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将案件分流至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团队。承办法官认为,双方虽有矛盾但系多年好友,有调解的可能性,便及时组织双方来到综治中心共享法庭调解。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欠款数额没有争议,矛盾在于如何履行。法官经过耐心工作,促使双方打开心结,签订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的同时也修复了多年的情谊。
大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宋扬认为,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通过简易程序缩短审理周期,能有效提升解纷效能,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让业务庭室更加专注于复杂案件的研审,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敏表示,在综治中心,法院选派至少1名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组成诉讼服务团队,成立综治中心速裁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原则,承担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及立案、速裁快审等工作,推动基层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调处、一揽子解决”。
创新举措接踵而来。
前不久,兴隆台区综治中心受理了一起典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调委会调解成功后,该案成为盘锦市首例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矛盾的案例。
兴隆台区一家物业公司因经营调整退出小区时,小区业主李某尚拖欠物业服务费1.6万余元,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支付物业服务费事宜,被告均以物业服务不到位拒绝支付。在综治中心,双方虽经调解达成协议,但是担心调解协议缺乏强制力,选择调解员寻求帮助。调解员向双方阐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情况提出调解建议。法官则从司法审查角度,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经过两轮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依法解释作出裁定,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眼下,盘锦市综治中心正在推动科技赋能治理体系,建设运行“盘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信息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动互通。通过探索运用“政法AI小助手”,整合“雪亮工程”等视频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大数据集成化立体化防控体系,构建矛盾纠纷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从时限、程序、结果等方面,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流程依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