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十份技术备忘录》,旨在进一步降低发电厂于2030年及之后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限额,以提升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量。
据了解,新颁布的《第十份技术备忘录》基于《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将电力行业在2030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设定为2302吨、8350吨和317吨。相较于《第九份技术备忘录》中2026年的排放上限,新规定分别进一步收紧了19%、25%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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