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5月23日发布的公告,ST东时(维权)(603377)及其相关责任人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被处罚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孙翔、时任总经理闫文辉以及时任财务总监王红玉。
经查明,ST东时在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计划将1.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截至2025年4月18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该笔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这一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上交所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5年一季度,ST东时实现收入1.38亿元,归母净利润-4802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