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婧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实施时间、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补贴申请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符合补贴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车主可申领补贴资金。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24年通过政策补贴,全区更新货车1916辆。相较于2024年的补贴政策,今年的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放宽了燃料限制和时限要求,新增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不同种类燃料老旧货车补贴以及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获得新购车辆补贴资格。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补贴呢?一是仅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二是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三是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仅提前报废的,按车辆类型及提前报废时间分档补贴,每辆车补贴1.0万元~4.5万元;报废并更新的,补贴金额为“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补贴3.5万元~14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每辆车补贴3.5万元。
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今年政策期内,持实施细则规定的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定的线下办理地点或线上申报渠道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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