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杭州一名9岁围棋棋手朱某鑫因长期遭父亲家暴殴打跳楼。有人员称,比赛期间,孩子教练及领队曾多次发现孩子身上有被打伤痕。5月22日,有媒体记者多方采访获悉,朱某鑫已确认死亡。目前,相关部门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无独有偶,也是在最近几天,浙江温州9岁女童被母亲殴打致死;山东青岛王某元在家中管教打骂其9岁儿子王某某,致其抢救无效死亡。这些鲜活生命的消逝,听听就让人揪心。不少网友表示:多希望是谣言。年幼的生命猝然消逝,施暴者不仅要面临法律严惩,其内心悔恨更将伴随终生。骨肉离散,家庭破碎,这些悲剧的“回响”值得我们深思。
一段时间以来,“虎妈狼爸式教育”信奉者众,不少人笃信“棍棒底下出天才”,认为“高压管理”可以迫使子女将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进而在同辈竞争中占得上风,子女的承受能力和心理健康则被抛诸脑后。也许,父母对子女“凶残”背后,有自己当年未完成夙愿的投射,有不忍子女甘居人后的无奈、焦虑,有被“内卷”裹挟下的扭曲教育观,多种心绪交织叠加,就容易出现“都是为你好”的“病态”上进观,在子女教育上竭尽全力、孤注一掷,这才打骂子女、引发恶性后果。
很多时候,这是因为父母缺乏边界意识、法治观念,认为“家暴也是家务事”,不需要考虑“刑不刑”。更重要的是,法律虽对家庭暴力监管日益强化,但中心依然落在防范家暴妇女上,在针对子女的家暴面前,往往视而不见、退避三舍。某种程度上,家长暴力惩戒子女有文化根基,传统中国法律承认父母对子女的私刑惩戒权,甚至有“家无怒笞则竖子婴儿之有过”等一度被视为圭臬的“至理名言”。
不过,随着法治观念、教育观念进步,惩戒权从“家务事”越来越多被转入公权监管范畴。如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逐年提升,越来越多的儿童暴力罪犯被送上审判席。但是仍要看到,预防和惩治家暴在司法实践上依旧存在不小困难,毕竟,家暴容易被家庭空间和亲密关系所掩盖,针对儿童的霸凌容易被“严厉管教”模糊界限,子女针对父母的控诉亦容易受到传统伦理的桎梏。这些因素,导致很多针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依旧要维系在家长自觉上。
今天,棋手朱某鑫频遭家暴、跳楼轻生,从目前的信息看,这很可能是一起“暴力教育”诱发的极端案件。它揭露了家庭暴力中的法律执行困境,当暴力代际传递、社会支持缺失,如何对“暴力教育”亡羊补牢?可以推测,今天,“不打不成器”这种观念还颇有市场,遭受“暴力教育”“语言暴力”的孩童应该为数不少,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干预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倡导科学育儿理念等,才能引导更多家庭走出“家暴毕竟家务事”的认知偏差,以现代法治观念重新审视家暴、预防家暴。
(韩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