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孙兆
5月22日,国新办围绕“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副部长邱勇在会上表示,科技部近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是一项实现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的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安排。
“干货”满满
科技成果要转化成现实生产力,需要大量科技投入,也需要科学家、投资人、企业家共同努力,推动科技、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
“此次印发的《政策举措》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市场等7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举措,既有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也有增量政策的创新供给,可谓‘干货’满满。”邱勇说道。
邱勇进一步阐述道,一是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邱勇表示,创业投资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生力军。此次《政策举措》重点围绕畅通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提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等,让创业投资的募资来源更加广泛。此外,特别提出了优化国有创业投资的考核评价机制,让国有创业投资的耐心更足、定力更好,真正成为点燃中国科技创新的“高能燃料”。
二是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举措》中提出,将对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进一步优化结构、扩大规模、降低利率,目的就是为科技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打造融资贷款的“专属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门机构,优化考核机制,目的就是让科技型企业贷款融资更加便捷。
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关键枢纽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
四是发展科技保险,更好发挥创新风险分担和补偿作用。科技保险是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政策举措》提出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健全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科技保险共保体,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措施,目的就是帮助科技型企业应对新技术和新业务模式带来的风险,提供全周期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保障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
“除上述四方面重要内容以外,《政策举措》还围绕加强财政政策的引导支持、推进央地联动、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加快推进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这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先行先试。”邱勇说。
债券市场“科技板”进展顺利
资本市场作为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重要渠道,在此背景之下,《政策举措》在资本市场领域呈现出两大亮点。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机制,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企业创新成长提供更加适配、更加包容的制度支撑;二是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在会上表示,在债券市场设立“科技板”备受市场关注,目前进展较为顺利。与此同时,该板块在持续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同时,还支持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一步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
“此次将科技型企业发行的债券单独划分,并在债券发行交易制度上作出了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一是支持发行人灵活分期发行债券;二是简化信息披露的一些要求;三是允许自主设计含权结构、还本付息等债券条款;四是减免债券发行交易手续费;五是组织做市商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六是推动评级机构创新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朱鹤新说。
“在这三类发行科创债券的主体当中,最需要给予支持的就是股权投资机构。”朱鹤新表示,股权投资机构是“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重要推动力量。但股权投资机构具有轻资产、长投资周期等特点,靠自身发债融资的话会存在融资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解决股权投资机构遇到的问题。此外,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增信机构合作,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可能面临的违约损失风险,以此助力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此外,为激励创投行业提升服务水平,该工具将重点扶持行业内排名靠前、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期望通过这一工具创新,为市场化的股权投资机构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切实解决其募资难题。
“目前,市场各方对债券市场‘科技板’响应积极,多家机构已开展注册或发行工作。”朱鹤新表示,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有100家左右的机构参与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已超2500亿元。下一步,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进展,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共同建设好债券市场 “科技板”。同时,在此过程中,也将持续完善配套支持机制,让债券市场“科技板”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