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经信委发布消息,为助力企业破解工程师引不到、养不起、留不下等难题,重庆正在行动将启动建设一批卓越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为制造强国培养更多“卓越工程师”。
据了解,申报条件原则上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布局情况,结合各地已有基础且较为成熟的载体进行建设。创新中心建设需具备以下条件:牵头建设主体优先从具备一定基础和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且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目标定位的各类主体中筛选并确定,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各类单位机构开展纵向或横向协同创新。申报者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重庆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国有或民营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以及具备相应软硬件基础的社会行业组织等。
另外,创新中心建设应坚持实体化、市场化运作,需配有职业化专职运营团队、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市场化服务机制,鼓励引入股份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创新运营模式。运营场地应结合建设需求,以自建、共建等方式配备实践创新、教学培训、活动交流、公共服务等功能空间及相应设施,同时提供办公、食宿等保障空间。在人才培育方面,要具备集聚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专、兼职工程师团队的能力,能够组织开展工程师培养、协同攻关等相关活动;已具有一定规模的教学设备、课程、项目等工程师培养软硬件条件,并能根据发展建设需求进一步拓展培养能力。申报者需具备科学、有效的培养体系与管理保障制度,能够保证培养各环节的落地实施,确保达到较为显著的培养成效。
此外,申报者所在区县相关产业应在全市范围内具备优势和代表性,具备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主体,具有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聚集能力和带动效应;具备较强的创新服务能力,在标准化服务及模式创新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在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成效明显。
6月20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区县经信部门。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集中推荐至市经济信息委。7月20日前,由重庆市制造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经综合评估,提出创新中心建议名单。7月30日前,建议名单经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济信息委正式发布创新中心建设名单。
记者了解到,创新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单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知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创新中心资格。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陈军
上一篇:嘉陵江畔的乡愁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