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 记者 张均斌)今天,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廖媛媛谈到,以前,金融机构向城市更新各个领域提供不同类型的贷款产品,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贷款管理制度和办法,有的制度和办法也不完全是针对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近年来城市更新的理念和内涵不断丰富完善,因此,金融监管总局此次制定的新办法,不是对某一个局部领域,也不是对某一项任务,而是聚焦城市更新行动本身,通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廖媛媛透露,新办法有几点初步考虑:一是坚持统筹推进,二是坚持清单制管理,三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她解释,城市更新贷款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选,金融机构对备选项目自主评审,形成城市更新贷款项目清单,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自主决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特点,合理合规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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