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党 勤
本报讯 安吉县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向《看见》栏目组反映,他们在商家预付充值后遭遇了退款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去年8月,施女士花费595元团购了当地的Baby U儿童摄影店拍摄套餐。她带着孩子到店拍摄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再预付2000元就能升级为团购套餐,不仅增加精修照片服务,还赠送底片和摆台。施女士充值后,经常接到商家推销产品。施女士就找到商家希望把2000元退了,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表示,施女士如果要退款,就要对之前赠送的物品等重新计价付费。按照商家的计费方式,施女士不仅退不了钱,甚至还要再补费。
记者查看施女士的签约单后发现,里面并没有消费者如果退费需要额外补费的条款,只注明退费需要扣除订单金额的30%,上面还标注了“不退不换”的条款。
遭受退款困扰的还有李女士。2022年11月,她在当地的悠泉瑜伽普拉提中心预付4180元,购买了团课年卡,一直没有开通使用。2023年3月,她又充值2680元,购买并开通了一张团课优惠年卡。去年7月,李女士认为商家的服务不到位,就想把没开通的那张年卡退了。但商家跟李女士说,卡已开通,所以这笔钱退不了。一番沟通后,商家表示可以帮李女士把卡转给其他消费者,等转卡成功后再退还费用。不过,从其他消费者的反映来看,消费者要为此等待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不一定会转卡成功。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款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对此,当地商务部门表示,2个商家的上述行为都涉嫌违法。
安吉县商务局商贸管理科科长钟浩说,他们在责令商家整改的同时,也会同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违法线索。3年来,他们向市场监管部门共移送过3条违法线索,但只有2022年的1条线索得到处理,其余2条线索并没有跟进。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潘建鹏说:“违法线索移交给我们后,考虑到当事人已经跑了,涉及的受害者也比较多,我们就把材料让商务局带回了,后来没有跟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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