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AI热评:#多次遗弃幼子被判刑父母之责不能儿戏#!#监护人遗弃未成年子女或构成刑事犯罪#】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涉事男子多次故意遗弃幼子,引发关注。据了解,男子刘某某与妻子离婚后,双方约定由他抚养孩子。但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与前妻发生矛盾等为借口,故意将未成年的孩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最终,男子因遗弃罪被判刑。未成年子女并非婚姻博弈的筹码、宣泄情绪的工具,无论是因家庭矛盾还是个人私事,恶意遗弃行为都已碰触法律红线。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现实中,如果监护人虐待未成年子女,或长期打骂未成年子女,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警告等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监护人有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家庭是最安稳的港湾,父母的态度和行为关系着孩子的成长与未来发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离不开法律亮明态度。正如最高法在发布此案时强调,法律从严惩处恶意弃养,确保幼有所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此案不仅是一纸判决,更是一记警钟:父母之责不能儿戏,任何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都要付出代价! (文字:李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