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放)核心保护区仅允许四类项目,融合发展区严禁“两高”项目……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长株潭生态绿心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长株潭生态绿心核心保护区建设项目正面清单》、《长株潭生态绿心融合发展区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指导和规范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工作,为长株潭生态绿心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划定 “硬杠杠”。
审批权限下放,时限压缩一半
长株潭生态绿心是长株潭三市的交汇中心、生态枢纽、融城核心,总面积529.79平方公里,是国内探索最早、世界面积最大的城市群绿心。
2024年5月30日修订的《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绿心条例》)规定,根据生态价值和开发强度评价,将绿心分为核心保护区和融合发展区。核心保护区是绿心发挥生态源地和生态屏障功能的核心区域,是高水平生态保护典范区;融合发展区是保障核心保护区生态系统功能和实现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生态融通功能的生态缓冲区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践行“三高四新”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长株潭生态绿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绿心规划》)明确,对核心保护区和融合发展区进行分区管控。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301.35平方公里,融合发展区面积228.44平方公里。
为贯彻《绿心条例》有关规定,落实《绿心规划》总体部署,省发改委于近日重新制定并印发了《办法》。《办法》共五章,设十五条,对绿心地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内容、准入办理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相较于上一版《办法》,重点做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优化准入办理程序,实现全程进窗办理和网上办理。二是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将融合发展区项目准入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两区域分别实行正面、负面清单管理
《办法》规定,绿心实行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其中,绿心核心保护区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正面清单》以列举形式规定了核心保护区允许建设的项目类型:
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项目,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等五类建设项目;
二是林相提质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六类建设项目;
三是符合核心保护区生态功能定位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农林、适当的旅游休闲等四类建设项目;
四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和空心房整治项目。
根据《绿心规划》,绿心核心保护区内,在现有基础上坚持扩绿增长,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产业和人口减量发展。除上述四类项目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绿心融合发展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禁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禁止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和其他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每年第一季度更新。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负面清单》充分衔接国家发布的高污染与高耗能产业、技术、产品目录,以及污染排放、能耗、清洁生产等标准文件,对“高污染高能耗”“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和其他建设项目”细化分类;同时,禁止不符合绿心详细规划要求及风貌管控导则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