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在上海,一些社区医院引入“医保刷脸支付”服务。然而,有市民投诉称,在社区医院就诊时被强制要求刷脸支付。媒体走访发现,有的社区医院工作人员自顾自地为市民开通刷脸支付,有的从挂号开始就要求刷脸。这些操作给市民留下“强制刷脸”的不佳印象。
“医保刷脸支付”为患者提供了除医保卡、医保码之外的另一种医保结算方式。多一项选择,多一些便捷,但要是在实际操作中成为“唯一选项”,就会让市民产生“被迫使用”的感觉,有违推出这项服务的初衷,也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要求相悖。
刷脸应该是“非强制性”的。去年,上海在消费领域展开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商超门店、酒店、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自查整改“强制性”“滥用化”刷脸。即将实施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非强制性原则”,“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明明患者可以自行选择医保支付方式,为何在部分社区医院出现了诱导或“一刀切”要求刷脸的现象?这需要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纠正。推广新应用,应当以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为前提,尤其是患者中有不少老年人,那就更需要将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充分告知,为他们留下充足的考虑余地并尊重他们的意愿。如此,才能确保新服务在实施中不走样。
原标题:《新民快评丨“强制刷脸”支付有违服务初衷》
栏目编辑:郁晶陶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