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镭射财经
4月2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注销业务资质公告”,同意广州市好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资质。注销业务资质后,广州市好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
事实上,在今年三月,好屋小贷就不打算再从事小贷业务,并对外发出自愿退出市场,不再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市好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兴。广州市好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者为上市公司明牌珠宝控股子公司。
对于好屋小贷的退出,外界猜测可能与实控人聚焦主业有关,也可能与当前小贷政策收紧相关。对于实际业务较少或者没有实际业务的小贷公司,退出也是必然之举。
不只是好屋小贷,近年来已有多张网络小贷牌照黯然退场。尤其是触及出租牌照风波,致使自身业务合规性受损。
一方面,部分网络小贷牌照自身并无实际业务,依靠牌照出租、通道出售为生。其牌照出租之后,挂名助贷或者贷超从事的业务,与牌照方并无关联,也不能实施穿透管控。
此前,网络小贷牌照出租市场火热,一些无牌照的助贷方拿到牌照后,主要借牌照资质开展流量业务。具体来看,可分为App上架、信息流广告开户及拒量对接,甚至还做放款通道。
另一方面,一旦助贷或贷超平台被查(往往是下游导流的中介出事),与这些贷超或助贷相关的小贷牌照资质承包方,小贷牌照出租方也会受到牵连。
关于小贷牌照出租,近年来,各地方监管均明确禁止出租小贷资质红线,在评级考核中将出租牌照设置为一票否决的标准。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亦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出租、出借牌照,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提供放贷“通道”;协助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申请金融属性字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等备案。
不只是出租牌照受到至严限制,而且利用网络小贷牌照单纯开展导流业务,也被禁止。比如小贷公司监管办法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仅提供不实际出资的营销获客、客户信用画像和风险评估、信息科技支持、逾期清收等服务。
这意味着,小贷牌照的合规出路仅限在放款层面,任何“壳”思维、平台思维都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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