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王梦琪)针对年迈、患病等特殊群体,临漳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前移诉讼服务窗口,延伸诉讼服务半径,于近日妥善处理了一起特殊案件的立案事宜,真正做到以最小切口促进诉讼服务工作不断升级。
近日,临漳县法院收到原告郭某等5人起诉被告某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5人的亲属郭某雷于2024年6月在被告处购买了意外伤害险,12月,郭某雷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合同约定,此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但郭某雷家属与被告某保险公司在理赔上存在争议,遂诉至法院。
办理过程中,原告郭某雷的父亲郭某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也不会使用手机申请网上立案。了解此情况后,临漳县法院立案庭迅速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立案材料,为原告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在郭某家中,立案庭干警现场向郭某讲解立案流程,指导其填写材料,办理立案和委托手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确保郭某理解诉讼材料内容,让老人吃下“定心丸”。
干警耐心倾听郭某的每一句话,细心解答其所提出的问题,不仅送去了专业的诉讼服务,更送上了对老人的关怀和尊重。
办理完立案手续,郭某被立案庭干警的热情态度和温情的司法服务深深感动,激动地说:“我年龄大了,行动不是很方便,也不懂立案流程,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法院这工作做得真是贴心啊!”
法院干警迈出去的是脚步,当事人感受到的是司法温度。临漳法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前移立案窗口,积极开展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