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要突出重点,做到民生事业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2021年至2025年)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2026年至2030年)谋篇布局之年。“十五五”规划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的关键规划,意义重大。
最近有两件事引人注目。一是,4月30日,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在加紧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同时,适应形势变化,把握战略重点,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4月27日,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规划法立法旨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将这两个重要事件结合起来,可以看出“十五五”规划制定的一个重要指导思路——科学规划和依法规划。依法规划强调规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从而在法治轨道上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要突出重点,做到民生事业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
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建设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包括进一步稳定就业、逐步提高高质量就业比重,坚实收入稳定和增长的基础;包括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包括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不同体制人员养老待遇差距;还包括进一步深化对生育和养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等等。
上述座谈会强调:要研究推出一批均衡性可及性强的民生政策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涉及老百姓的事情关键在实,各项政策举措要实实在在、富有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这又关系到国民经济中重大比例关系的调整,比如基础建设和消费的平衡,外贸和内需之间平衡等。合理调整和优化这些比例关系,对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所有这些都离不开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也就是积极促进新质生产力迅速发展壮大,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和产业结构。
上述座谈会强调,“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实体经济为根基,坚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突出科学性之外,“十五五”规划制定要进一步突出严肃性和执行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就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引申而言,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在科学规划之后,执行力的缺失或者弱化也是最大利益的缺失。这就需要法治对规划制定和执行方面的强有力约束。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首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国家发展规划从“政策指引”迈向“法治化约束”,通过明确编制程序、强化实施保障、优化政策协同,系统性提升规划的战略性与执行力。
无论是国家总体规划,还是地方出台的本地区规划,都需要增强执行力。从法理上来说,经过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规划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地方出台的规划经过相关程序批准之后,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两者都具有强制性约束力。这不是一个国家部门规章、政策或者地方上的具体规定可以改变的。尤其是对地方来说,需要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切实防止“一官一改”“一官一策”。
总之,“十五五”规划制定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规划制定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解决,也有很多关系到长远发展的方针需要确定。但在基本上,规划执行要着眼于发展大计、民生大计、法治大计,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强化国家发展规划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