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韦德涛 四月的河南省辉县市境内的宝泉水库、关山等地,漫山遍野的野生连翘竞相绽放,吸引着四面八方的游客。 目睹着游客们流连忘返在山水之间,4月13日,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人民法庭庭长刘东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辖区有独特的嶂石岩地貌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喜欢原生态旅游的游客越来越多。法庭干警扎根基层,以司法之力妥善化解涉旅游纠纷,让景区游客有‘纷’无‘忧’。”
纠纷快处 游客无忧
“出来游玩挺开心的,没想到遇到这种事,现在我只想快点把这个事情解决好。”王某携家人到辉县市薄壁镇游玩时,被未成年人李某从后面撞倒。经医院诊断,王某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 王某住院治疗9天,花去医疗费1.5万余元。出院后,他要求李某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双方协商未果,王某将李某及其监护人起诉到辉县市法院。薄壁法庭受理后,刘东升在庭前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后,决定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李某将王某撞倒受伤,作为监护人应积极给予赔偿……”刘东升从专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阐明法律相关规定。 刘东升的一番话,让双方的情绪缓和下来,王某提出还需要做二次手术取钢板,希望双方就两次手术费用及其他损失一并协商解决,李某的监护人表示同意。 经估算,王某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李某的监护人认为,二次手术预估费用过高,自己家庭生活困难,希望王某可以适当让步。见时机成熟,刘东升及时做王某的工作,王某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费用,但要求一次性支付。 调解工作一点点推进,经过3个小时,当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法庭现场制作调解书,李某当庭履行了案款。 拿到赔偿款后,王某说:“本以为要打很久官司,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想到短短半天,一纸调解书就帮我解决了困扰,太感谢法官了!” 刘东升表示,法庭始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处理每一起纠纷,对于涉旅游纠纷的化解,做到“定责快、履行快、审执快”,最大程度避免久拖不决。
多元联动 就地解纷
“三年多没解决的事情,法院立案后20余天就拿回了欠款。”某村村民赵某感慨道。 2021年11月,辉县市某部门为配合景区开发建设需要,动员某村村民拆迁,在与案外人赵某协商搬迁事宜时,决定给予其15万元作为补偿。工作人员付款时,误将该笔款项支付给了同村村民孙某。某部门随即与孙某进行沟通,希望其返还该笔款项。 经多次沟通,孙某返还了4万元,剩余11万元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无奈之下,某部门将其起诉至辉县市法院。 薄壁法庭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性质特殊,决定联合人民调解员尝试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法庭干警耐心释法,讲解孙某不当得利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人民调解员则从情理角度入手,引导孙某换位思考。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孙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案款全部退还。 这是薄壁法庭与景区当地的行政机关、村委会联动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景区,矛盾就地化解”。 前不久,张某到薄壁镇游玩时,突然被杨某家的一只马犬撕咬受伤。张某住院治疗花费2.4万余元,杨某支付了1.5万元。出院后,张某要求杨某支付剩余医疗费遭拒绝,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场履行了案款。
司法赋能 法护青山
地处薄壁法庭辖区的关山国家地质公园,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的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薄壁法庭干警围绕新乡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常态化向游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在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有的游客存在认识模糊,有时会顺手采摘野果、挖取野草。我们通过有针对性的以案普法,产生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刘东升介绍说,针对辖区内自然资源种类繁多,旅游资源丰富,法庭依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积极打造集案件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和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辖区内的绿水青山。 近年来,薄壁法庭不仅常态化到景区、田间地头开展环境资源等案件巡回审判,多渠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做绿色生活的自觉践行者、推动者,还就办案中发现的过度开发、水体污染等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措施,促进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薄壁法庭积极打造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实践教育于一体的法治宣传与司法办案相结合的模式,是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