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88,证券简称:宁波精达)于2026年4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于4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相关制度修订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成员规模调整及内部治理机制优化,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成员扩容至12人 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公告显示,因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拟扩大至12人,《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将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就有关事项的表决出现赞同票和反对票相等的情形时,董事会可根据审议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提交下次会议审议,或者未经修改待一个月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或者提议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
|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多项配套制度同步修订 强化合规治理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及满足监管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主要因董事会成员数量调整,而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则是为了符合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变更情况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修订 |
| 2 | 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是 | 修订 |
公司表示,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本次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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