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公告编号:(2026)00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合作意向性协议,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机厂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具体业务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概括
近日,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洋股份”)与深圳逐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逐际动力”)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致力于一体化关节模组的标准化开发,增强双方核心竞争力。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逐际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B6A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1511-009A
法定代表人:庞博
注册资本:313.6068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伺服控制机构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力测功电机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认购逐际动力部分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已按约定向逐际动力支付2,000万元认购款,截至目前持有逐际动力0.5525%股权。公司与逐际动力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逐际动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逐际动力
乙方:光洋股份
鉴于双方在具身产业链中处于上下游关系,优势互补明显,在资本和业务方面均具备广阔的合作空间。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建立更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轴承,齿轮、减速机、驱动器等关键零部件以及一体化关节模组设计的开发和代加工。
2、技术合作:联合开发。
3、本协议合作期间,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的归属问题,由双方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本着互利共赢的态度友好协商,并在后续双方另行签署的业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双方均认可,上述知识产权的归属事项不会使任何一方主动或被动地罹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合作方等)的任何侵权质控或法律追责,不会使任何一方因此遭受不利影响。
4、市场开拓:经对方书面许可的,双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推广中将对方列为“战略合作伙伴”,但不得损害对方商誉。
5、合作方式:建立双方高层领导交流和互访机制,协调解决战略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指导双方进行项目对接。
6、合作承诺: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文件和资料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但基于甲乙双方开展战略合作之目的,向已签署保密协议的相关机构披露的除外)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本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无论双方合作是否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条款的有效性。保密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
7、优先采购和供货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同意甲方享有优先采购待遇: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合理采购需求,在其生产能力、库存水平允许的范围内,相较于其他客户订单,优先排产、发货以满足甲方订单要求。乙方享有优先供货待遇:在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周期等条件与第三方无实质差异的情况下,甲方产能应优先为选择乙方作为供货方。
8、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逐际动力专注于核心具身技术的研发与制造,公司是国内集设计、研发和制造一体的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企业,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进一步深化具身产业链布局,强化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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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以上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