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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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三小”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霍相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简称“三小”)在方便群众生活、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各方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则,对“三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扶持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工艺,支持生产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免费对“三小”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宣传培训。
为优化“三小”发展环境,条例鼓励和支持“三小”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条例明确缩短登记证审查时间并延长有效期;对符合条件的小餐饮,颁发登记证时间由十个工作日调整为五个工作日;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由原来的三年调整为五年。
此外,针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网络经营行为,条例规定从事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应当有实体店经营资格;鼓励从事网络经营的小餐饮以视频形式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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