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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陈春雨 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立法为民,筑牢绿色发展之基;以执法为要,提升绿色发展之效;以司法为魂,守护绿色发展之底;以守法为本,凝聚绿色发展之力,全面统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任务,“四步走”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年初以来,伊春市共设基层立法联系点31个,选聘立法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46名,确保地方立法真正体现民心、装满民意,相继出台《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等等。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向执法部门反馈问题27条,收集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47条。 伊春市在全省率先建设10个环境资源教育基地,推动“生态司法+理念传播”相衔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旅游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办理案件85件。连续三年推出“林秀伊春、无法不美”文旅普法活动,累计参与群众超过2万人。组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团、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律师团,为企业“法治体检”136次,提出法律意见1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