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6日电(谭伟旗 都静)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联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召开联席会议。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参会人员围绕打击拒执犯罪案件前期证据收集与认定、线索移送、程序衔接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探讨。
该院提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涉嫌该罪名,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执行情况说明,将相关证据材料完整移送公安机关。对于自诉案件,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受理和审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分局表示,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规范受案、立案程序。对于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材料,及时接收并出具回执,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开展侦查工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
检察院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严格把握案件质量,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公诉,确保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此次联席会议,为长春市朝阳区公检法三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切实加强推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