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郭潇 王浩如)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履职实际,通过完善不起诉案件办理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制约监督等举措,全力推动不起诉案件规范高效办理,提升司法公信力。
该院不断完善案件办理机制,聚焦案件办理核心环节,严格履行全面审查职责,细致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通过深入分析证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为正确适用不起诉提供坚实依据。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不同复杂程度案件分类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简单的案件适用简化审查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对案件事实较多、证据复杂的案件,经联席会议、检委会集体讨论,深入研究案件中的疑难问题。重视释法说理工作,增强被不起诉人法律意识,严防再次触碰法律底线,特别针对如轻伤害、邻里纠纷引发的轻罪案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院认真审查被不起诉人是否需要予以行政处罚,若具备“可罚性”,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并持续跟踪具体办理情况,避免“不刑不罚”“应罚未罚”。202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0件,严格依照刑诉法规定,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进行妥善处理。提出检察意见时,明确建议行政机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方法并跟踪督促。若行政机关的处置意见与检察意见不一致或未按要求处置,及时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监督线索,确保涉案财物处置合法公正透明。深挖案件背后社会治理漏洞,针对行业监管缺失、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为强化对不起诉裁量权的制约监督,该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主动组织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外部监督。对于有争议、案情较为复杂的不起诉案件,积极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各方参与,充分听取意见,为办好不起诉案件提供有力参考。2024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听证活动95件次。建立健全不起诉案件检查评查全覆盖机制,通过查阅纸质卷宗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相结合方式,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确定案件质量等次,做好评查结果与考核、司法责任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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