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航运在线)
7月30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李朝坤受贿一案。
对被告人李朝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4年,被告人李朝坤利用担任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主任等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入选合作审计单位、购买金融产品、进行项目投资、开展银行业务、商品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8万元。
上海二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朝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立功、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李朝坤出生于1965年11月,福建永定人,获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
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南京绿洲机器厂供应处计划员、团委书记,环保分厂党支部书记、副厂长,厂长、党支部书记,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6月5日消息显示,中国船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朝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船舶集团纪检监察组和上海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由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成立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有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和上市公司86家,资产总额10066.16亿元,是全球最大的造船集团。
记者注意到,2024年4月,李朝坤曾以中船租赁党委书记的身份,多次参加订单签约、交船仪式等公开活动。
4月24日,中船租赁举行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仪式。李朝坤作为公司党委书记进行总结讲话。4月26日,李朝坤作为中船租赁党委书记出席了大连造船与中国燃气、华光海运、中船租赁的2艘17.5万方大型LNG运输船新造船合同与期租合同签约仪式。4月29日,李朝坤还以中船租赁党委书记的身份,公开出席一场交船仪式并致辞。
2024年9月10日,最高检发布通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朝坤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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