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公民旁听人大会议,是省人大常委会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2002年1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规定。由此,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旁听,近距离了解参与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过程,亲身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与活力。省人大常委会也搭建起了一个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汇聚民智民力的平台,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察民情、更合民心。
座谈会上,旁听公民先后发言,畅谈旁听感受并就关心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回应。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旁听公民更深入地了解人大工作,主动宣传人大相关知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对各项工作特别是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人大工作计划和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助力人大工作更精准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着力关注法律法规和人大作出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人大或有关部门反映,帮助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也将把公民旁听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下去,不断规范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旁听建议,做好研究处理工作,让公民旁听更好发挥作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