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布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样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目标值(An) | 触发值(Am) | 目标值(Bn) | 触发值(B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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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 | 15% | 10% | 15% | 10%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2,412.30万元,较2023年增长14.80%,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625.92万元,比2023年增长18.30%。公司层面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指标介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高于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9.7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拟对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7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68,427股,涉及83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73,111股。
回购价格调整为10.8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02,551,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并于5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 11.55元/股 - 0.70元/股 = 10.85元/股。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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