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蕾 实习生 魏欢欢)制售假冒泡泡玛特产品,再通过网络直播间销往全国。近日,中间商朱某被控犯有侵犯著作权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上游生产商和下游销售商均已被判刑。
法庭上朱某交代,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宁某,并向他提供了夜之城系列模具及包装盒,委托宁某等人在江西省生产假冒泡泡玛特温度系列和夜之城系列产品。宁某等人做好后,再根据朱某提供的地址直接发货给下家廖某某。这些假冒产品通过廖某某的网络直播间以20元左右的价格在全国范围销售。
由于假冒产品工艺粗糙,且有刺激性气味,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同时直播间的售假行为也被泡泡玛特公司发现,进而向警方报案。
公诉人表示,本案中,朱某的非法经营数额达到110余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4年至6年间进行量刑,并处罚金。
记者另外了解到,朱某的“上下游”商贩均已被判刑。其中宁某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廖某某被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法院当庭未对朱某作出判决,此案将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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