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姚媛媛
5月2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现场,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和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工作情况,并联合发布6件典型案例。
其中,刘某等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详情得以披露。记者了解到,在该案中,成都位于全球两条主要候鸟迁飞通道交汇处。东方白鹳为大型候鸟,有“鸟中大熊猫”之称,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10万元/只。
2024年1月26日,刘某等3人到四川天府新区白沙湖打猎,发现一只东方白鹳,刘某即拿出气枪射击,致其受伤且行动受限。3人下车抓鸟。因未果,刘某再次射击。后3人合力将该鸟装入袋子返车,被摄影群众发现。因群众呼叫、追赶,3人从正在行驶的车上将该鸟扔出,下落不明。
2024年9月29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等3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3人七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人连带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司法机关充分利用群众提供的影像资料和证人证言,综合运用司法鉴定、专家意见及专家出庭作证,一并追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通过向政府职能部门制发联合建议书、与社会组织建立协作机制等,治罪治理并重推进强化鸟类和候鸟迁飞通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