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今日联合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到,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项目(剩余价款在一年内缴清),可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支持“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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