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全省优秀地名文化,展现云南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云南省民政厅近日公布了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此前,根据《云南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规范》《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地名文化保护,建立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经过多个环节择优认定名录并予以公示。
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八个类别,共48个地名)
历史城镇名(12个)
昭通、建水、剑川、和顺、大研、鲁史、黑井、剥隘、都龙、喜洲、叶枝、磨黑
历史政区名(14个)
呈贡、安宁、师宗、澄江、江川、腾冲、思茅、石屏、勐腊、陇川、昆阳、腾越、邓川、凤仪
古村落名(10个)
白雾、那柯里、翁丁、团山、郑营、阿者科、老班章、云南驿、诺邓、尼汝
著名山川名(3个)
苍山、洱海、虎跳峡
近现代重要地名(2个)
皎平渡、惠通桥
少数民族语地名(3个)
西双版纳、丙中洛、以礼
历史地名(老地名)(3个)
蒙化、开化、中甸
地名群(1个)
云龙八大盐井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云南红色地名、民族语地名等地名文化资源丰富,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地名档案管理等工作,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云南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的具体实践。
资料:云南省民政厅
信息员:石泉泉
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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