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601211.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75号)(简称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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