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6月12日18时左右,贵州“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庭审阶段,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持续3天。
重审二审的出庭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在12日的庭审中,曾参与“聂树斌案”“念斌案”等案件的知名法医胡志强就案发现场血迹成因进行了解读,他认为血迹可能为死者生前形成,并非死后分尸所致。这与此前判决书中“掐死死者后分尸”的内容有一定出入。
对于现场血迹证据的审查意见据贵州六盘水中院的判决书,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回家后掐死妻子谢某明,又用枕头捂死被惊醒的儿子。20日21时许,李玉前找来孟某红,二人在李玉前家的卧室将尸体分装后,孟某红用背篓将尸体转移到炼铁厂高炉焚毁。
李玉前(左)与其代理律师周兆成此后历经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处李玉前死刑,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六盘水中院改判死缓后,李玉前开始服刑,再到2020年9月,贵州高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3年9月6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重审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已完成服刑),李玉前当庭提出上诉。
重审一审判决2025年6月13日,胡志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在12日的庭审中,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以及法庭的提问。胡志强表示,庭审充分保障了司法礼仪,整个气氛比较和谐,李玉前案比较特殊,受害人尸体被焚毁,如何认定现场血迹的形成,是本案的一个关键,即血迹是死者生前形成,还是死后分尸形成。
胡志强表示,从李玉前家血迹的分布和性状分析,都是生前开放性伤口的活动性出血,不符合死亡18小时后分尸形成,且现场提取的菜刀也并非分尸工具。
本案庭审于6月12日下午18时结束,整个审理过程持续三天,目前法庭已宣布将择日宣判。
(图据受访者)